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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真正的剧本!(4500字章节求收藏推荐票!)

    一行人杀回了洛城。

    对他们最依依不舍的就是那边的群演了。

    娘的!以前当群演天天吃的是连荤腥都见不到的盒饭!道具服都是又馊又臭的破烂!

    回租的房子那里都是靠十一路公共汽车!一天才几十块!

    张导的剧组好啊!

    待遇全部拉满!

    一天两百的群演见过吗?

    饭菜顿顿四菜一汤带水果甜品饮料!而且一天有三顿!

    穿的道具服都是崭新的!甚至拍完戏之后人家直接都送给他们了!

    来回有豪华大巴车接车送!

    住的地方都是统一包起来的酒店、宾馆、招待所跟民宿!

    这样好的剧组去哪儿找?

    搞的张鸿走之前刘益守还打电话跟他抱怨,怪他拉高了行业标准。

    张鸿听出来刘导是在开玩笑,也就打了个哈哈过去了。

    不过很奇怪,回到洛城影视城之后,林川反而没像之前一样上蹿下跳了。

    莫非是因为花了太多预算所以无颜面对自己?

    不应该啊,那不是他早就猜到的吗?

    能如此明白自己的想法,真不愧是自己的左膀右臂!

    于是这一天,张鸿专门找到了林川。

    “阿川,你这见了我还躲我是什么意思?”见林川看到自己扭头就想溜,张鸿赶忙过去拦住他,“怎么,莫非你觉得我是那种为了省钱就不顾剧组员工跟群演死活的资本家?”

    林川看了眼张鸿身后跟个秘书一样默默站着的林慕清。

    林慕清给了他一个甜美的微笑。

    但林川只从自家妹妹眼里看到杀意。

    【如果你敢说出来,那你biss】

    虽然林慕清没说话,不过林川自己脑补的就是这个意思。

    “怎么了?”张鸿回头,却对上黑长直清冷的眸子。

    啧,今天不是黑长直发型啊,怎么又梳高马尾?

    不过

    眼神顺流直下。

    脖颈的项链,ol装上衣严严实实的胸口,ol裙,还有下面的黑色丝袜,以及那双黑色小皮鞋。

    啧。

    张鸿挪不开眼了。

    “没事。”林慕清淡淡回了一句。

    然后见他的眼神跟开了扫描一样上下乱扫,林慕清投去一个嫌弃的表情:“好看吗。”

    “那必须好看!”张鸿一个哆嗦,挪开了目光。

    “怎么又不看了。”林慕清表情依旧嫌弃,但不知为何,张鸿觉得自己更控制不住眼神了。

    “因为害怕404”张鸿的回答十分老实。

    “算你命大。”ol秘书踩着小皮鞋晃着马尾辫走了。

    等恶魔离开,恶魔の欧尼桑才敢说话。

    “鸿哥,能不能让我死个明白?”

    “什么死不死的,这年头杀人犯法来着。”张鸿吓了一跳,“而且咱又没仇,你干嘛寻死觅活的?阿川啊,我发现你自从回来洛城之后情绪就不太对,有什么不开心是事情说出来听听,也让你鸿哥高兴高兴。”

    林川嘴角微微抽搐,不过他决定忍了。

    掏出雪茄打算帮鸿哥点上,但他忽然想起来鸿哥不抽雪茄。

    于是他又掏出香烟恭恭敬敬帮鸿哥点上,然后才小心翼翼问道:“鸿哥,我想看看剧本,不知道行不行?”

    “什么行不行的,你是制片人肯定行啊。”张鸿喷了口烟,表情疑惑,“不是,你不是看过剧本了吗?”

    “我指的是最新的。”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林川马上补救,“我妹之前让我看过了,不过我脑子里全是水,压根没记住,不知道能不能让我再看看?”

    “那当然没问题。”张鸿随手丢过去一个本子,“那我先去片场了,你自己看呗。”

    “好好好,鸿哥慢走!”

    等送走了张鸿,林川表情变得极其严肃。

    他翻开本子,开始认真看了起来。

    天地分乾坤阴阳,自然也诞生了两个种族。

    一为仙。

    一为人。

    仙者,统御世间一切。

    人类自然不甘心仙人的压迫,于是万年前奋起抗天。

    不过人自然不能胜天,人类渐渐抵挡不住。

    这时候有人类强者用生命斩断天地因果,至此天人永隔,永不相见。

    之后万年,人类国度分崩离析,分裂成数百个国家。

    而故事就是从一位离家出走的公主开始讲起。

    是的,这个公主就是罗筠。

    他所在的国家叫做女儿国。

    女儿国并非只有女人,而是女尊男卑的国度。

    女儿国内有一条流淌的大河名唤子母河。

    只要喝了子母河的水,女人自然可以怀孕生娃,并不需要男人的存在。

    而且喝了水之后生下来的只会是女孩儿。

    同时如果吃了用子母河水浇灌的蔬菜瓜果以及稻谷,女人可以增强身体素质。

    所以女儿国变成了女尊男卑的国家。

    不过到了这一代,事情发生了变化。

    十九年前,有一东土大唐而来的僧人,他无名无姓。

    只因他身长九尺,八块腹肌,臂上能走马,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因此被人称作“三葬法师”。

    三葬者,葬天、葬地、葬众生。

    据说因他在东土大唐看不惯佛门不事生产,藏污纳垢,所以大肆灭佛。

    于是他被称作“佛敌”,又叫“魔佛三葬”。

    最后一个死在他手里的和尚,便是为他剃度的师父。

    师父临死之前,他问师父:“为何坏事做绝之人只要放下屠刀,便可立地成佛?为何穷苦百姓用尽所有却依然要被佛祖考验而不能成佛?”

    师父说:“自古以来便是如此,何解?”

    三葬说:“既如此,贫僧便踏上西天去问我佛。”

    于是,他便骑着马,牵着猴,溜着猪,还带着个愿意跟随他上西天的破戒僧一同踏上了前往西方的旅途。

    到了女儿国后,国主从未见过如此威猛的男人。

    她不服与三葬交手,三战三败。

    于是她便爱上了三葬法师。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她给三葬法师下了药。

    一夜风流,三葬法师终究要去西天问我佛。

    于是他带着国主送的一首诗上路了。

    之后再无音讯,大约他是失败了吧。

    只留下女主每日面对那首诗以泪洗面。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既然无缘,何需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不过也许是三葬法师的电动小马达火力太猛,国主终究还是有了身孕。

    于是她便瞒住所有人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

    这个孩子就是罗筠。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这孩子应该还是遗传母亲更多一点。

    于是从小他便以女装示人,还被立为长公主,也是女儿国唯一继承人。

    但长大之后,他终于在母上病死的时候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于是他请小姨暂且监国,独自一人踏上寻找父亲的道路。

    在路上,她遇到个似乎对人世间一切都不了解的傻子。

    那个傻子因为看一对老夫妻可怜,于是把身上全部的金子都给了出去,结果没想到那对老夫妻只是碰瓷,拿了金子就跑。

    在吃霸王餐的时候,他们两人相遇了。

    见他一个人摆平了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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