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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雨过天晴

的江南道巡抚使陈玄礼那里见到了他,那时的他不是如今这般样子。

    那时他刚刚做了一件天大的事,救下了无数灾民的他,一时间在江南道民间声望无两,被称为活神仙一般的存在。在山上江湖更是一指成名,被无数仙子佳人仰慕追求。

    可她不在乎这些,在别人眼中玩世不恭的他,在她眼中却看到只有悲伤,难以抹平的悲伤,因为大慈所以大悲。

    那时才十一、二岁的她却心疼起那个可以翻手成云、覆手为雨的他。

    后来她大了些,去找他。说要嫁给他,他没拒绝也没有接受,只是用三枚铜钱卜了一卦,说两人在一起,不会善终。

    她说她不在乎,可他说他在乎。

    然后她说要他留下这三枚祖传的铜钱做留念。他没有拒绝,只是说为了彼此好,此生最好不要再见。

    她没有答应,紧紧的握着手中的三枚铜钱对着已经远远离去的他喊道,这三枚钱算是聘礼,她收下了,等着她来娶自己。

    这一等就是二十年,他去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他却总是避着她。

    然后就又是二十年,还是他去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他虽然还是一直避着她,她却也已经习惯了。

    既然你避着我,那我就想办法让你自己出来见我。你要救的人我就害他,你要杀的人我就救他,你想捧的我就往死里踩,你想踩的我就往死里捧,总有一天你会自己出来见我。

    红绡坊里的小道士?管你是太平山的得意弟子还是皇帝老儿的落难儿子?只要你被他盯上了,你也就被我盯上了,是福是祸,你只能怪自己命不好被那个老东西找上门。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想到这,这白衣陆贞心情大好,竟是哼起了一曲那年在江南道时,街头稚童玩耍时哼唱的的不知名的曲子。“这是谁家的俊俏小娘子~心里想着情郎诶~夜半难寐~只为等着情郎登门诶~情郎这一去怎么还未归~

    。。。。。。”

    旌城捕衙内,已经与丘也等人道别,换回一身道袍的高阳之将印绶挂在衙堂的匾额上,随身只带了一把桃木剑斜挂后背,来时如此,去时亦如是。这么多年就为等着那块牌子出现,如今牌子已现,却又不需要他在做什么,高阳之心中并无任何抱怨,怨怼情绪。只是觉得一身轻松,终于可以脱离这个困了自己近二十年的泥塘。

    高阳之身边还站着一人,正是刚才在宝乐巷口出手教训泼皮的那个捕快。

    “毛骧,当日救你母亲性命之事你已还清了,过了今夜,你我两清,再无瓜葛。”无事一身轻的高阳之伸手拍了拍旁边被唤作铁衣的捕快的肩膀。“这几年你也辛苦了,分别前我再送你桩机缘,你若有心晋身仕途。你可以去禹州找一个叫陈渭南的人。不要说是我让你去的。想办法留在他身边做事,他正值用人之际,只要专心勤益,不出五年必可有获取泼天功劳的机会。”

    “高大人。。。。。。。”

    “今日起便不是大人了。”

    “高真人,当年要不是你出手救下家母,我岂能有在家母生前尽孝的机会。毛某这么多年来得您照拂,亦是时时感您恩德。。。。。。。”毛骧说着竟是痛哭流涕,跪倒在地给高阳之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高阳之轻轻侧身,未受毛骧这一大礼。“毛骧,你我缘分已尽。你虽命中仕途顺畅,但奈何杀业太重,我为你指明出路已是担了风险,莫再与我掺染太多因果。快去吧!”

    毛骧听了高阳之言语,不在多说,起身冲着高阳之抱了一拳,眼神冰冷,哪似刚刚哭过的样子。“真人保重!”说罢转身离开,未带任何行李,只是随身背了一把名曰“秀春”的狭刀。

    看着决然离去毛骧背影,高阳之轻轻叹息一声。转身向北,奔着邋遢老道人离去的方向行去。

    “初十日,失星当值,大利北方!”

    至于十年后,已被世人称作“人屠”的毛骧所建立的锦衣卫,究竟用了多少人命以及鲜血换来了庙堂朝野令人闻风丧胆的威名已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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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城外一处乱葬岗上。杂七杂八的堆满了百十具尸体,这些都是在昨夜旌城内乱中死去的,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正在负责丢卸尸体的几个杂役,突然撒腿就跑。原来竟是一人突然从死人堆缓缓里爬出,赫然正是那日在红绡坊被吴宝扭断脖子的杨士奇。

    “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杀我。不愧是我看好的人。”

    杨士奇伸了个懒腰,轻轻扭动着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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