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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闲话

右丞1人,正四品下,主持省内日常事务。

    左右丞在尚书省内的权位也是相当重要的,其中左丞统吏、户、礼三部;右丞统兵、刑、工三部。六部诸司文案均需送都省由左右丞勾检后,方下达到有关部门。因为规定省内有大事才向仆射请示,其余细务均由左右丞处理。这样,左右仆射已渐被架空,都省的实权自然落在左右丞手中了,所以到宋代,左右丞也是执政官之一。

    尚书都省所属的六部二十四司,负责处理全国军政、财文、兵刑、钱谷等一应行政事务。

    其中吏部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下统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唐代规定官员的选授制度是:三品以上者由皇帝亲自选授,五品以上者由宰相提名呈报皇帝御批,吏部听制授官;六品以下者由吏部根据其身材、资历、才能、功劳、德行、言辞、书判诸方面的优劣予以“注批”,并报请门下省审复后授职。四司官员分掌如下: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假告身、假使,其中有一人专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均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司封郎中,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司勋郎中,掌官吏勋级;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官员死亡后,史官要为其立传,太常要议谥,若要铭于碑者,则会同百官议其宜记述的事迹上报,然后考功郎中通报其家属。

    户部,掌天下财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钱谷、贡赋等,所属有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其中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婚姻、继嗣之事;度支郎中、员外郎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与中书门下省议定上奏;金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管理两京市、宫市等交易之事,并供给宫人、王妃、官员奴婢衣服;仓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食禀之事。

    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所属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其中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本省尚书、侍郎之副;祠部郎中、员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员外郎,掌陵庙之牲豆酒膳;主客郎中、员外郎,掌诸蕃朝谨之事。开元二十四年玄宗诏礼部侍郎主持科举考试。这样,礼部的地位就大大提高了。

    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选授、考课、主持武举,以及军令、军籍和中央一级的军训,但并不直接带兵。所属有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其中兵部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诸事;一人判簿籍及军戎调遣之名数。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状。皆为尚书、侍郎之副;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地图、城隍、镇戎,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蕃客至,鸿胪寺先询问其国山川、风土,然后制成地图上奏,并送副图于职方司,殊俗入朝,则图其容状及衣服样式通达于上;驾部郎中、员外郎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库部郎中、员外郎,掌兵器、卤簿仪仗。

    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并平议国家之禁令。其属有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四司。其中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寺及天下上奏诸案件,为尚书、侍郎之副贰。凡是审理大案件,可用尚书侍郎之名义与御史中丞、大理卿组成“三司”,共同参议。国家发布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布赦免名单;都官郎中、员外郎,管理俘虏,奴隶的簿录,给以衣粮医药,并审理其诉讼事件;比部郎中、员外郎负责通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勋赐缺乏物资,以及军用物资、器械、和等事;司门郎中、员外郎,管理门禁关卡出入登记,以及各地上缴失物的处理。

    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国家农、林、牧(军马除外)、渔业之政,以及诸司官署办公所需纸笔墨之事。所属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其中工部郎中、员外郎,掌城池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助手;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官员之职田、诸司官署公田的配给;虞部郎中、员外郎,掌苑囿、山泽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给和畋猎之事;水部郎中、员外郎,管理河流过渡、船舻、沟渠桥梁、堤堰、沟洫的修缮沟通,以及渔捕、漕运诸事。

    六部长官称为尚书,正三品,副官为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唐初以来,尚书的地位很高,据《通鉴》开元二十四年的记载:“惟旧相及扬历中外有德望者乃为之”。正因为如此,尚书实际上成为高官权臣的兼职,不能具体处理本部事务,这自然就被架空而失去实权。唐代六部尚书分为三行:吏、兵为前行;刑、户为中行;礼、工是后行。各部官员的迁转就是按照这个次序的,由后而中而前的,所以担任某部尚书,并不等于熟悉这部的职务,而只是由于资格的关系。因此,中唐以后,六部尚书基本上成为官员迁转之资,其官称只代表一种身份,而不一定说明所任的职务。这就是宋代六部等于虚设,而另以其他机构代替六部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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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政事堂

    唐代初年,以中书高官官中书令、门下高官官门下侍中、尚书高官官尚书令共议国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辅佐皇帝总领天下大政的官员。《新唐书·百官志》说:“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后来,因为唐太宗即位前虽曾任过尚书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仆射为尚书高官官,与门下侍中、中书令号称宰相。据《册府元龟·宰相总序》说,自隋代以来,就有“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

    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轻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并假借他官之称。如唐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称“参议得失”,或称“参知政事”等等,名称不一,都是宰相之职。《旧唐书·李靖传》载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中书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辞极为恳切,唐太宗为之感动,说:朕观古往今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纵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犹自强居职位。公能识大体,精神诚可嘉。于是,太宗除下优诏,令其在家调养外,又命其疾小愈,两、三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贞观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绩为太子詹事(东宫百官之长),并特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使其与侍中、中书令一样参预宰相职事。从此之后,就有“平章事”与“同三品”的衔号,就是品级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则,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及尚书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事”也成为宰相的衔号。开元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结果就不能参与宰相机务,而被挤出宰相行列。

    唐代初年,三高官官在门下省议事。这个议事地点称为政事堂。《文献通考·职官四》说:“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其后,高宗时的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张说为中书令,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且列吏房、机务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于后,“分曹以主众务。”至此,政事堂已从“议事”之所变成宰相的办事机关了。产生这个变化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高官官兼职的(因三高官官尚有本省常务),他们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就回本省办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办公机关。玄宗开元以后,宰相数量少了,其职位更为尊崇,基本上是专职的(杨国忠虽身兼四十余职,但也以相职为主),于是就有必要设立一个固定的宰相办事机关,并列五房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关。军国大事经政事堂会议商定,奏请皇帝最后裁决;机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议论,他官不得预闻。在政事堂(或中书门下)议事的几位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称为“执政事笔”。

    皇帝遣使者至于主人之家,不持节,无制书。其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皆如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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