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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姐弟


    百般怨愤遇到绕指柔,丁冉眼皮一翻,气哼一声,收回血刀,眼神闪烁一下,之前的狂态消失,冷漠依旧,

    “我问你,丐帮的那个案子是不是你做的?

    姚家成刚刚放话要对付我,就被人以无匹刀气催入周身经脉当中,最后死无全尸,应该就是你的手笔了吧?”

    丁冉说这些的时候,语气有着说不出的气恼,还有笃定。

    他不是气丁玲对他的关心,而是气丁玲对他的小瞧。

    他和姚家成如果打起来,一定会输吗?难道他真的不如那个什么姚家成吗?

    所以丁玲就要事先扫除这个威胁,不让别人伤到他。

    那么把他当成什么,三岁的孩子,还是不能自理的白痴?

    岁数大又怎么样,会几招残缺的降龙掌法又怎么样,当他的血刀是摆设吗?

    为什么从小到大,父亲也好,姐姐也好,总是将他当成小孩子。

    丁冉很想告诉自己的父亲和姐姐,自己不是个弱小的人,他也可以用手中的刀强大起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关照,依然能屹立在这个江湖之上。

    他不想永远活在父亲和姐姐的庇护之下,所以才要从丁家出走,付出了许多的辛苦和代价,才终于学得血刀,有了足以斩断一切的力量。

    丁玲很是头痛,她不知道自己改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弟弟尽快回到家里,好让父亲放心,想了想,还是承认道,

    “不错,的确是我做的,你的武功我刚刚已经看过了,虽然的确不错,长进很多,不再是曾经的你了。

    但你再强,也不会是姚家成的对手,因为连我和他一战,也受了不浅的伤。”

    丁玲只是实事求是的说,却被丁冉听成了**裸的鄙视。

    丁玲话中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丁玲大于姚家成,而姚家成大于丁冉,综上,丁冉远不如丁玲。

    要知道,丁冉为了证明自己,可是放弃了锦衣玉食的少爷生活,不辞辛劳,历经艰辛,才成功弄到血刀,并修有所成,并持之声名鹊起,为人所敬畏。

    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丁玲一盆冷水泼下,可谓是透心凉。

    丁冉自然是不会承认自己不如丁玲的,冷哼一声,再道,

    “哼,刚刚我杀这些人,根本没用出真功夫,你能看出什么来?

    不要总是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来对我,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不吃这一套了。

    大姐,我告诉你,要想让我回家,很简单,很容易。

    你用你的如意魔刀打败我的血刀,我就乖乖的和你回丁家,从此当一个你和父亲手中摆布的傀儡也毫无怨言。

    不然的话,你就没资格管我。”

    这话要是被段毅听到并解读,大概就是我要证明自己,实现自己的梦想,除非丁玲打败他,他才肯回去继承家业,当一个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的大少。

    这就是一个缺少社会毒打,过于自我的叛逆期青年,和宇文家族的宇文兰君一个德行。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大小姐,大少爷生活过得太滋润,太悠闲,刻意找些事情来做。

    那些底层出身的人就没这么多屁事,比如段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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